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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出台大學生培訓機構和中小學生校外托管機構檢查細則——

念好監管“緊箍咒” 規范教培和托管市場

2025年04月03日08:05 | 來源: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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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教育廳會同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消防救援總隊等14個部門,聯合印發《江西省大學生培訓機構檢查細則(試行)》和《江西省中小學生校外托管機構檢查細則(試行)》(以下統稱《檢查細則》),針對快速增長的面向大學生的培訓機構與面向中小學生的托管機構,建立起覆蓋機構設置、場所安全、從業人員管理、收費等方面的全鏈條監管體系,念好監管“緊箍咒”,規范大學生培訓和中小學生校外托管市場,全力守護學生安全成長。

分類施策精准管理 校園周邊“小飯桌”納入監管范疇

近年來,大學生培訓機構與校園周邊“小飯桌”等中小學生校外托管機構大量涌現,但由於存在准入門檻不高、監管責任不清等問題,大量機構長期處於無序發展和失管漏管狀態,消防安全與食品安全問題頻發。

為此,我省自2024年7月起啟動全面治理,此次《檢查細則》明確界定監管對象:大學生培訓機構聚焦面向在校大學生開展專升本考試、研究生考試、公務員考試、教師資格和教師招聘考試等培訓的機構﹔校外托管機構主要是受學生監護人委托,利用學校以外場所,在非教學時間為學生提供接送、就餐、看管、休息等服務的機構。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機構則按照國家和我省“雙減”政策要求監管。

值得注意的是,《檢查細則》首次明確新興的AI自習室,參照中小學生校外托管機構管理。

安全准入劃紅線 劍指“隱形變異”培訓

盡管現行法規暫未要求大學生培訓機構辦理辦學許可,但《檢查細則》強化准入管理:營利性機構需完成工商登記,非營利性機構須取得民政部門的登記証書,提供餐飲服務的必須持有食品經營許可証、衛生許可証等。

《檢查細則》明確要對兩類機構的設置、收費管理、培訓內容、從業人員等方面進行檢查,特別劃定禁止開辦的場所,包括(半)地下室、工業廠房等存在安全隱患的場地,所有運營場所必須通過建筑結構、消防、衛生三重安全認証。同時,提出要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加強數字化監管,實施消防安全智能監管,建設消防物聯網,接入全省教育智慧(視頻監控)系統,落實24小時值班值守,並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和應急演練,對兩類機構進行實時監管、智能監管,對安全隱患力爭實現“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

針對兩類機構“馬甲”下的隱形變異培訓亂象,《檢查細則》明確不得以教育咨詢、科技咨詢、技術咨詢、企業管理咨詢等名義開展大學生培訓和中小學生校外托管,特別是不得開展面向中小學生(包括3至6歲兒童)的學科類校外培訓和非學科類校外培訓,必須嚴格按照登記注冊的經營范圍開展培訓和托管。省教育廳校外培訓監管處負責人強調,此舉進一步落實“雙減”政策,堵住監管漏洞。

構建多元共治格局 違規行為將被依法查處

治理兩類機構亂象,重在斬斷違規獲利渠道,遏制違規營利行為,讓違規行為無利可圖。

《檢查細則》提出建立“信用監管+社會監督”體系:開展信用監管,機構信用信息將公開至國家信用平台,建立“白名單”供公眾查詢,違規機構將面臨聯合懲戒﹔針對群眾經常遇到的培訓或托管機構安全問題、退費難問題等,公眾可以根據遇到的問題,向公安、市場監管、消防救援等部門投訴反映,教育部門也開通了教育熱線(96365),有的地方還開展有獎舉報,廣泛發動群眾,實現群防群治。

“過去遇到機構卷款跑路隻能自認倒霉,現在可以查機構信用,投訴也有專門通道。”家長李女士說。

在兩類機構治理中,《檢查細則》實行“政府主導、屬地管理、分工負責、齊抓共管”和“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機制和原則,明確開展跨部門執法,採取日常檢查、專項檢查、個案檢查和雙隨機抽查等方式,加強對兩類機構的事中、事后監管。14個部門既分工負責,又聯合查處,形成監管閉環。違規培訓和托管行為,不僅會受到依法處罰,舉辦者(企業和個人)征信也將受到影響,監管部門將檢查結果依法及時共享至信用中國(江西)、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江西)、中國社會組織信用服務平台(中國社會組織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從無序生長到規范發展,此次《檢查細則》的出台不僅關乎萬千家庭的安全期盼,更是教育治理現代化、法治化的生動實踐。當安全底線筑牢,服務質量提升,兩類機構才能真正成為學校教育的有效補充,共同為學生成長撐起一片晴空。(記者 李 芳 實習生 袁 宵)

(責編:毛思遠、邱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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