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保险”帮扶贫困群众渡难关

2020年04月10日09:57  来源:江西日报
 

“去年我的独子意外丧生,扔下一对年幼儿女。而我是一名残疾人,因社保缴纳期限未满15年,不能领退休工资,全家的生活越来越艰难。”近日,万年县裴梅镇黄墩村61岁村民谢洪向本报“党报帮你办”栏目求助,希望地方政府予以帮扶,让他渡过难关。

谢洪介绍,他曾受聘于万年县医药公司,退休时受相关因素影响,社保缴纳期限未达到最低标准15年。今年起,他要连续4年共补缴5万余元社保,直到65岁才可开始领取退休工资。谢洪希望,社保部门能允许他一次性补缴4年社保,早日领取退休金,安享晚年。可他多次与万年县社保部门沟通此事,均未如愿。

一次性补缴社保的愿望未能实现,他只得求助村、镇,希望申请低保救济,可是又遭到拒绝。相关部门的理由是他享有社保退休工资,不符合申办低保或困难人员救济条件。谢洪表示,相关镇、村干部并未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并不知道他还没有开始领取退休工资,他的生活越来越困难。

在记者反馈后,4月8日上午,裴梅镇副镇长王卫国携黄墩村干部再次前往谢洪家调查,证实了谢洪的困难情况。王卫国说,此前相关镇、村干部在受理谢洪的求助中,确实存在工作马虎、不细致的情况,让他受到了伤害。对此,王卫国代表镇里向他深表歉意。

就如何解决谢洪的诉求,王卫国给出两个方案:首先根据本人意愿,协助其再次咨询县社保局,可否因其困难情况,允许他补缴社保?其次,镇里依规帮他及老伴申请低保及“防贫保”救助。

4月8日上午,王卫国陪同谢洪来到万年县社保局咨询,副局长柴进良告诉记者,根据当前《社保法》的规定,像谢洪这种情况的投保人,并不允许其数年社保一次性并缴,只能按规定逐年缴纳。虽然谢洪生活有困难,但社保部门不具备“变通”的操作空间。

4月8日下午,王卫国告诉记者,因谢洪的孙儿、孙女及儿媳户口落在其他乡镇,仅有他和老伴两人户口在裴梅镇。目前,镇里已按程序为谢洪夫妇申请了低保待遇,同时将他们列入下一步“防贫保”保障对象。

据王卫国介绍,“防贫保”是建立临贫预警、骤贫处置、脱贫保稳的精准防贫机制,是将商业保险的机制引入政府扶贫防贫工作中,通过政府出资、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确保政府精准防贫工作公开透明、持续有序地开展,充分发挥保险的保障作用,防止新增贫困人群或返贫人群的增多。根据上级部门规定,万年县已购买了防贫保险,“防贫保”保障对象将覆盖全县农村居民,切实为贫困户或困难人群筑牢保障墙。目前,该县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正在制订相关实施办法。待实施办法出台后,谢洪将成为该县首批“防贫保”保障对象之一。(童梦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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