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

明确法治乡村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

2020年04月20日06:50  来源:江西日报
 

4月19日,记者从省委有关部门获悉,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全省法治乡村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意见》提出,到2022年,全省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实现农村每户1名“法律明白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覆盖;到2035年,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法治乡村基本建成。

我省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法治乡村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省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工作来抓,把法治乡村建设纳入县乡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内容。《意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确定了法治乡村建设11项重点任务,要求全省各地重点加强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等方面制度建设。

《意见》要求,全省各地要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按照行政村至少5个、自然村至少2个监控点的要求,实现农村地区全覆盖。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加强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大力推行“一村一辅警”机制,开展农村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依法打击整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环境。

全省将探索建设“区块链+法治乡村”,构建全省法治乡村区块链大数据平台,实现涉农领域立法、行政执法、司法保障、法律服务等各类信息的真实透明、动态管理,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大力推广移动法务系统应用,努力实现乡村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事务“掌上学”“掌上问”“掌上办”。

全省还将完善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推动司法深度参与乡村治理,畅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加强乡村人民法庭建设,积极建设以中心法庭为主,社区法庭和巡回审判点为辅的法庭布局,实现“一站式”便民服务。加大对农民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妥善审理涉及扶贫、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等案件。(记者钟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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