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115万余元 最高获刑13年

乐平审结一起特大口罩诈骗案

2020年04月21日07:02  来源:江西日报
 

4月20日,乐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涉案金额巨大的口罩诈骗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3年至10年6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1月底至2月初,被告人程某豪利用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口罩需求大增之机,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口罩售卖虚假广告,骗取他人下单,在收取钱款后,发送虚假快递单号给被害人,先后诈骗65万余元。

2月7日,被告人徐某经人介绍认识被告人程某豪,并与程某豪、钟某富合谋,由徐某伪装成口罩生产厂家工作人员,负责收钱管账,程某豪、钟某富负责寻找客户推荐给徐某,并约定诈骗所得钱财平分。

2月8日,在收到被害人用于购买口罩的50万余元货款后,程某豪、钟某富、徐某将其中11万元瓜分,剩余近40万元存放在徐某支付宝及微信中。

法院审理后认为,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均构成诈骗罪。鉴于三被告人均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积极退回赃款,根据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处程某豪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判处被告人钟某富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记者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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