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住房公积金可以“商转公”了

2020年11月04日18:59  来源:人民网-江西频道
 

人民网南昌11月4日电(时雨)4日,本网从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恢复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据悉,江西省住房公积金“商转公”的申请条件为2016年5月16日(含)后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可申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除需满足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该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该房屋若办理过购房类公积金提取业务,需间隔6个月后才能申请商转公,且可贷额度需减去已提取金额;申请转换的商业贷款应为纯商业性住房贷款。

所需材料包括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原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个人信用报告》原件;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房合同原件或存量房交易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银行已确认的近12个月的还款记录表原件(包含当前贷款余额);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签署的《贷款申请与共同偿还等相关事项诚信承诺书》;因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特殊原因需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办理流程包括申请人携完整材料至中心业务窗口提出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现场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要件;公积金管理中心(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批;借款申请人结淸商业性住房贷款;借款申请人办理抵押登记;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责编:邱烨、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