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14日电 (记者杜燕飞)国家外汇管理局13日公布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显示,截至1月13日,QDII投资额度达到1257.19亿美元。与上一轮(2020年11月30日)总计1166.99亿美元的QDII投资额度相比,本轮额度增加了90.2亿美元。
据了解,自2020年9月30日以来,我国重启QDII额度发放,目前审批已趋于常态化。
本轮发放后,33家银行、67家证券公司、47家保险公司和24家信托类机构共171家机构获得了相应的QDII投资额度。其中,银行类合计额度163.7亿美元,证券类合计额度644.3亿美元、保险类合计359.03亿美元;信托类合计额度90.16亿美元。
QDII制度,是指在资本项目未完全开放的国家,允许本地投资者投资境外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制度。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对QDII机构的投资额度、资金账户、资金收付及汇兑等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查。
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自2006年实施以来,QDII制度在推动金融市场开放,拓宽境内居民投资渠道,支持金融机构走出去开展国际化经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业内人士认为,QDII制度可以较好地防范境内主体境外投资的风险,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相对平稳有序。
有分析机构表示,“常态化发放QDII额度”说明了今后一段时间内,境内外资本将加大跨境流动性,境外资金投资国内资产将更加常态化和便利,境内资本投资境外资产也将更加方便,助推金融市场进一步双向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