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情况新闻发布会。据介绍,2015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8676件,发放救助金2.77亿余元,帮助10779人摆脱生活困境,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据介绍,国家司法救助,是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是国家为了解决涉法涉诉当事人生活困难给予的一种经济上的特殊救助。目前,江西各级法院已将司法救助案件纳入审判管理流程。
“我们秉持‘扶危济困’的司法理念,将司法救助资源更多地向弱势群体倾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努力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据省高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江西司法救助重点对象主要集中在贫困人口、未成年人、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因交通事故致伤致残受害人等特殊困难群体。
其中,救助本省建档立卡贫困户1355人,占救助申请人总数的12.57%;针对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省高院专门制定《关于对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的相关要求》,救助未成年人对象的救助金超过了1亿元。同时,还救助了一大批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因交通事故致伤致残的受害人等困难群体。此外,还重点就退役军人、受疫情影响的救助申请人开展专项司法救助工作,激励他们创造更美好的生活。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省法院将促进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等机制的有效衔接,逐步建立以经济救助为主,辅以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社会帮扶的全方位、立体式救助模式。(记者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