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湖长+检察长” 共护昌江碧波长流

2021年01月20日11:24  来源:人民网-江西频道
 

浮梁县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第四批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境内水系发达,河溪纵横,昌江在景德镇市域主流全长116公里,其流经浮梁县域主流就有61公里。

为有效保护河湖生态环境,2020年10月,浮梁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河长办会签了《关于建立“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明确了协同领导、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合工作、日常联络等各项工作机制,在该县主要河流配备1名县级河长和1名检察长或副检察长,通过充分发挥河长湖长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的监督协调,和检察长在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措施和任务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作用,密切检察机关与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机构的协作配合,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的工作合力,开启了该县河湖监管治理新模式,为河长制工作从“有名”到“有实”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司法保障。

2020年11月,该院收到县河长办《关于要求对百里风光带污水提升泵站排污问题彻底整改的督办函》,立即展开调查核实,发现浮梁县2号污水泵站多次出现因设备故障未能正常运行致城镇污水外溢直接排入景德镇市母亲河昌江的情形,造成昌江水污染。为保护母亲河的水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该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听证会上,邀请县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就该县“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进行了专门介绍。听证会的召开,有效促进了相关职能部门沟通配合,落实责任,强化问题整改。该院通过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县2号污水泵站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现已正常运行,昌江水污染隐患已消除。

《机制》会签以来,该院通过检察长巡河、河长办移送、共商会签等方式不断加强与县河长办的合力共为,进一步推动“河长湖长+检察长”工作无缝衔接。截至目前,共发现线索6起,成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件,清理垃圾21吨,整治面积约650平方米,成功消除昌江流域污染隐患2处。如此立见成效,是浮梁县人民检察院深化推进“河长湖长+检察长”依法治理河湖新模式、发挥检察机关监督作用,落实《机制》共护母亲河昌江碧波长流的具体体现。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发挥好公益诉讼“利剑”作用,做精做细“河长湖长+检察长”依法治理河湖新模式,切实发挥协作机制的作用和实效,全力营造该县“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河湖新面貌,为实现浮梁“绿水青山、田园牧歌、乡愁绵绵、其乐融融”的美好愿景贡献检察力量。(曹升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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