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申请人黄贤书国家司法救助金50000元。姚卫东 摄
“谢谢检察官的帮助,受疫情影响,我们娘儿俩仅靠低保和打点零工养家,检察院送来了几万元救命钱,在寒冷的冬天让我们感受到温暖。”近日,当江西省上犹县营前镇村民黄贤书,见到上门司法救助回访的检察官胡永坚时激动地说道。
据了解,黄贤书自2015年与其丈夫李某协议离婚,根据离婚协议小孩李某某由其父亲抚养,黄贤书负责每月300元的抚养费。但丈夫李某嫌弃小孩是二级残疾儿童,生活不能自理,便拒不履行抚养协议,小孩一直由其母亲黄贤书抚养,小孩现就读小学四年级。黄贤书为照顾残疾的小孩,靠在镇里打零工维持生活,生活非常困难。当她看到县检察院发放的司法救助的宣传资料后,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情来到该院。
县检察院收到黄贤书司法救助申请后,经调查情况属实。该院及时召开司法救助领导小组会研究,在综合考虑司法救助申请人的家庭情况、疫情就业难等因素,根据救急的原则,决定给予申请人黄贤书国家司法救助金50000元。
据悉,该院通过法治引领+司法救助等模式积极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变“被动”为“主动”,通过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调查,去年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4万元。(黄俊林、钟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