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 姚卫东 摄
近年来,鹰潭市余江区检察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检察职能主动融入社会治理,通过转变办案理念、创新工作方式,把定纷止争贯穿检察司法办案始终,妥善化解社会戾气,为促进社会和谐、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构建矛盾纠纷化解长效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院矛盾纠纷调解小组,党组副书记任组长,积极参与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细化内部工作规定,制定刑事案件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刑事案件矛盾纠纷化解的责任主体、适用条件和程序要求,规范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建立多方协作制度,联合区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会签《刑事案件矛盾纠纷联合化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职能分工和工作衔接,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供制度机制保障。
在办案中推进矛盾纠纷化解。贯彻落实“少捕慎捕”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2020年,共依法不捕37人,不诉36人。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引导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罪、主动退赃退赔,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关系修复。2020年,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304人,适用率91.05%,一审服判率93.72%,高出其他案件34个百分点。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活动,针对某工程承包商拖欠农民工薪水、经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仍未支付到位一案,依法督促支付全部欠薪,并联合相关单位建立维护农民工权益长效机制,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以公开听证促矛盾纠纷化解。积极开展案件公开听证,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注重加强对当事人的释法说理、解疑释惑,让当事人在公开听证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促进矛盾纠纷化解。2020年,共召开公开听证会4次,取得良好效果。(李标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