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021年1月30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21年01月31日08:22  来源:江西日报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长易炼红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百年不遇的新冠肺炎疫情和鄱阳湖流域超历史大洪水,全省上下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抗洪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扛住一季度、奋战二季度、提速三季度、冲刺四季度,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抗洪救灾取得全面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会议充分肯定了省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举措,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起步之年。省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次会议确定的全年工作目标和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的重要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着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着力强化科技创新支撑,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

  会议号召,全省上下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和长征精神,勠力同心、驭势而进、勇立潮头, 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江西篇章,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关于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会议同意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省“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部署安排,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符合江西省情实际,体现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时代要求,反映了全省人民的共同意愿,经过努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会议要求,全省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的重要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实施省委“二十四字”工作思路、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首要战略,加快建设具有江西特色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打造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战略支点,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江西篇章,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

  关于江西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和平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江西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江西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江西省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的决议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省财政厅厅长朱斌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江西省2020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同意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江西省2020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省级预算。

  关于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萌所作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的重要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江西省委领导下,着力提升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不断开创新时代全省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江西篇章,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关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所作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巩固、深化和拓展“争创一流”成果,奋力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江西篇章,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关于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田云鹏所作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按照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西、法治江西,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江西篇章、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关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情况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和平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江西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以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取得战略性成果,生态环境质量在高水平基础上持续改善,绿色动能更强、产业结构更优、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全面完成阶段性任务、实现圆满收官。会议同意报告提出的“十四五”工作思路和2021年工作打算,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创新绿色制度、筑牢绿色屏障、壮大绿色经济、繁荣绿色文化,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打造制度创新先行区、绿色发展示范区、美丽中国样板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责编:毛思远、帅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