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资金2934万余元!江西一教师获刑三年

2021年03月16日19:41  来源:人民网-江西频道
 

人民网南昌3月16日电(时雨)16日,本网从江西省高院获悉,南昌一名中学的高级教师伙同亲属,在没有金融业务许可的情况通过相关渠道吸收资金,最终资金链破裂,这名本该教书育人的教师站上了被告席,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据悉,2016年以来,江西省南昌市某学校一名高级教师陶某在其姐姐陶某兰、钟某(均另案处理)成立的某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均没有取得金融业务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宣传该公司各种投融资方案,承诺年收益率12%至100%,到期还本付息或转化成股权分红,从而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公司门店消费以顾客投资后返利的消费卡形式划扣,不实际收取钱款,各门店均无盈利。2019年8月底,因该集团系列公司出现股东及客户集中挤兑资金问题,钟某外逃出境,陶某兰外逃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该系列公司资金链断裂投资客户投资款均无法提现。

截至案发,该集团投资人共计2776人,投资金额合计人民币533945330.69元,其中,陶某个人账户进账金额共计29340763.48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陶某伙同他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2934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法院一审依法判决以被告人陶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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