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县检察院:认真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成效显

2021年03月18日10:53  来源:人民网-江西频道
 

该院检察长与办案人员在水源保护区检查整改情况。姚卫东 摄

宜黄县检察院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多措并举,全面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保护国家珍贵动植物取得突出成绩。

依法保护国家珍贵植物。宜黄县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境内有被列入我国一级重点保护植物野生南方红豆杉,百年以上约30株,50年以上约100株。2020年,该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对盗伐红豆杉的甘某提起公诉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除依法追究甘某刑事责任,还判令甘某履行人工种植红豆杉幼苗3亩,并管护成活的替代性修复责任,公开在该县电视台赔礼道歉。既打击了犯罪,又保护了自然资源,还通过犯罪人的现身说法,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推行“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宜黄县检察院与宜黄县河长制办公室,签订《关于推行“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为该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服务和保障。2019年以来,该院紧盯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针对省院转办的第二水厂水源保护区,农作物种植及抽检氨氮超标问题的线索,向县环保局、水利局、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四个行政责任主体发出了检察建议,同时多次组织座谈会商讨整改问题,促成该县政府印发整改方案,对第二水源保护区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对乡、镇集中供水工程存在水源地保护不规范、饮用水未经消杀直供等问题,向相关乡、镇政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水利局、环保局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相关责任单位均及时履职整改,有效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打击与普法相结合,促进生态环境修复。该院办案民警在审查起诉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时,主动对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引导其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后果。在检、法两院办案干警的见证下,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甘某某等2人,采取放养鱼苗的方式对该县中港镇河域内的水生生物资源进行修复,达到生态平衡修复效果。既充分运用司法手段惩治了犯罪,又维护了水生态环境质量,更起到了警示教育宣传效果。(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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