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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高空抛物 检方依法不起诉并进行法治教育

2021年08月11日15:35 | 来源:人民网-江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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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在我们的生活中时有发生,给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危害。近日,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高空抛物案,依法决定对八旬老人张某不起诉并进行法治教育。

2021年6月,84岁的老人张某在家打扫卫生,为图方便省事将数块碎玻璃从7楼扔下。让他没想到的是,部分碎玻璃正好砸中了楼下路过的被害人熊某、胡某,致二人轻微伤。案发后,张某的家属向二位被害人予以赔偿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我没想到随手扔垃圾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现在我认识到了高空抛物的危险性,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7月9日,该案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面对检察官的讯问,老人懊悔不已。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张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的行为,应以高空抛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考虑到张某案发时已年满75周岁,且其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应当对其减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该院决定对张某不起诉。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依法惩治高空抛物行为,并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防范、遏制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牢牢守护好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责编:毛思远、帅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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