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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江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

2021年08月13日07:44 | 来源: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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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当前突发事件的新形势、新变化,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今年以来,我省对《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5版)进行修订。日前,新修订的《江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预案》)由省政府印发实施。2005年省政府印发的《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总体预案》是我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由总则、组织指挥体系、运行机制、准备与支持、预案管理、附则和附件7个部分组成。其中明确了各类突发事件分类分级,规定了全省突发事件应对组织指挥体系、工作机制、现场指挥、预案管理等内容,是指导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总体预案》规定,在省委统一领导下,省政府是全省范围内突发事件应对的最高行政领导机关。省级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省相关领域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省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规和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主管行业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做好主管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风险防范化解、风险监测预警等工作,做好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工作。应急管理部门综合协调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工作,承担本级专项应急预案研究办理以及部门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总体预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等要按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制定、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及其支撑性文件,做好对预案演练和培训工作,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演练省级层面至少每三年开展一次、设区市级层面至少每两年开展一次、县级层面至少每年开展一次。(记者卞晔)

(责编:毛思远、邱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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