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高:“三个导向”探索农民合作社辅导员社会化服务管理
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以开展全国第二批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为契机,把农民合作社辅导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作为试点的重要内容,敢于先行先试,突破条框,从社会各领域、多渠道聘任合作社辅导员,在全省率先成立民办非企业模式的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建设和质量提升,取得了政府、主管部门、合作社和辅导员队伍等多方满意的效果。
截至2021年底,该县聘任社会化辅导员15名,指导服务农民合作社268家,指导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6家,领办专业合作社2家,培训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250人,提供产销服务产品价值5600余万元。
以需求为导向,鼓励有志向、有能力的人才成为农民合作社辅导员。上高县从解决农民合作社急需有知识、懂管理、善经营的辅导员提供专业指导服务的实际需求出发,以2011年农业部颁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工作规程》为依据,制定出台了《上高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管理办法》,从制度上拆开“藩篱”、打破“瓶颈”,把农民合作社辅导服务推向社会市场,为有情怀、有能力为农民合作社提供专业服务的人才敞开大门。从社会评选优秀人才充实辅导员队伍,推行辅导员社会化,让合作社获得实用、接地气的辅导服务,从而实现合作社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明确辅导员分工协作。从农经干部、院校专家等方面聘任的辅导员主要从事培训指导服务;从社会聘任的辅导员主要负责上门指导服务,各尽所能。确定社会化辅导员配比。按照申报参加规范化建设合作社数量20:1的比例配备专职辅导员,即每20个合作社配1名社会化专职辅导员,做到每个合作社至少每月有1名辅导员上门指导服务,兼职辅导员不设比例限制。把住准入高门槛。社会化聘任的辅导员必须具备《上高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管理办法》中所列10个方面的条件,有志从事该项工作,自身素质较高、有责任心、勇于奉献的人员聘任进来。朱小华是一名来自农村的注册会计师,有很深的农业情怀,回乡创业的他被聘任为农民合作社辅导员,为全县10余家农民合作社提供财务咨询指导,理清了上高县京勇农机专业合作社7年多未结算的账目,为成员挽回损失30余万元;2021年,领办了上高县绿水种养专业合作社。王冠宇是一名来自辽宁的软件工程师,主持开发了上高县农民合作社信息管理系统,自费了参加农业农村部干部管理学院各种培训和职业农民培训,2021年底如愿加入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
以服务为导向,支持组建民办、非企业性质的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江西省珍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江西省首家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管理咨询的专业服务机构,在经营管理、市场营销、财务会计、软件开发等方面有较强的实力,对上高县农民合作社很深的了解且有很强的为农民合作社服务的意愿。在县农业农村局支持下,该公司牵头组建了“上高县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实行“政府扶持、社会化运作”,主要业务范围包括“规范建设、质量提升、培训指导、产销对接”,内设“咨询辅导、产业联合、运营策划、培训服务和产销对接等部门”,利用和集聚政策、资金、技术、市场信息等多种要素,及时协调解决农民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政策宣传、信息推广、运营辅导、产品营销、人才培育等服务。
在咨询辅导方面,中心负责对从社会聘任合作社辅导员的派遣、考核、奖惩,为农经部门管理合作社提供信息和建议,并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运用开发的上高县农民合作社信息管理平台,将合作社基本情况、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社务管理、示范监测等信息全部录入系统,各种数据和动态信息实时更新,实现了主管部门“一键化”动态管理,为合作社质量提升达到机制化、常态化。
在产业联合方面,为促进县域内做大做强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形成规模优势,服务中心通过同域产业互补、同项强强联手、同业联盟合作等方式指导上高县成立了鼎六种植、万子桥种养殖、峨溪种养殖、协安光种植、勤硕农业服务、驰健种养殖等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在培训服务方面,举办了5期专门针对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班,培训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250多人。建立了2个合作社理事长微信群,经常在群里转发上级有关农民合作社的相关政策和信息,牵头组织部分合作社理事长前往宁夏学习合作社带动成员脱贫的先进经验。
在产销对接方面,与上高邮政分公司合作,在中心设立邮政惠农项目推进办公室,利用“邮乐购”等平台和“老俵情”品牌推广当地农民合作社产品,销售金额120万元。与江西洲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在“农棵园”和“真的好商城”推介上高农产品,并注册打造区域品牌“上高有礼”,仅2021年12月就实现销售3600余万元,预计2022年突破5个亿。
以激励为导向,引导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开展常态化指导服务。上高县出台了多项政策激励措施,为农民合作社辅导员注入内生动力。实行双向选择。农民合作社和辅导员实行双向选择,鼓励农民合作社选择自身急需的1名或多名辅导员,也可以向服务中心申请“打包”服务,并签订服务协议。实行有偿服务。辅导员根据辅导协议开展服务,按完成协议任务收取辅导服务费用;每年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部门对辅导员服务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合格的合作社辅导员根据服务合作社数量给予每家5000元补助,且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对辅导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评优奖励。鼓励辅导员对农民合作社开展代管和承包经营服务。上高县天泽园果业专业合作社是一家国家级示范社,由于主要创办人年龄较大,精力不足,一度经营困难,经全体成员大会同意,由辅导员甘玲玲进行代管,发挥她在生鲜销售方面的资源优势,与合作社进行对接,实现了产品生产和线上线下销售大跃升。对辅导员推荐的农民合作社优先给予扶持和项目申报。在辅导员的悉心指导下,农民合作社规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26家农民合作社经辅导员推荐申报市级以上示范社,45家合作社经辅导员推荐纳入项目扶持范围,12家合作社经辅导员推荐去的银行贷款500万元。(谢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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