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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30000元 !赣州启动文旅宣传口号有奖征集

2022年12月07日20:40 | 来源:人民网-江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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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唱响赣州文化旅游品牌,提升赣州城市文化内涵,突出赣州旅游形象,增强广大市民的认同感和自豪感,进一步提高赣州的城市美誉度、知名度,赣州文旅宣传口号有奖征集活动!

征集内容

赣州文旅宣传口号

征集时间及对象

(一)征集时间: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24:00止

(二)征集对象:团体和个人均可投稿

征集要求

(一)作品主题突出,能全面准确反映赣州文化旅游特点,充分体现赣州资源优势、旅游特色和人文精髓,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吸引力和启发性。

(二)要求语言精炼(不超过10字)、富有韵味,易读、易记、易懂,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召力,且口号中必须包含“赣州”二字,符合游客心理预期和时代诉求。   

(三)参赛作者应对所提交作品作出500字以下的说明,说明其具体含义(或寓意)、创作思路和创作理念。   

(四)具有原创性,杜绝抄袭,相同作品以优先提交者为准。

诚邀您拿起手中的笔,为赣州“红色故都、客家摇篮、江南宋城、阳明圣地”文化旅游品牌建设添砖加瓦~~

投稿方式

直接将投稿的口号和作品说明提交在563666238@qq.com,并请将邮件名标注为投稿赣州文旅宣传口号。

作品评选

征集结束后,活动主办方邀请有关专家、业界人士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评、复审,最终选出获奖作品,并将评选结果在江西赣州文旅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予以公布。

投稿注意以下8点:

(一)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制作,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文稿涉及著作权、版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一切法律纠纷,均由投稿人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应征作品的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主办方所有,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约定。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享有永久免费使用应征作品进行出版和各种宣传的权力,不再另付稿酬,并可根据需要有权对其加工修改和再创作。

(三)此次征集活动最终采用作为赣州文旅宣传口号的作品评为一等奖,由赣州市文广新旅局采取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等方式评选,如最终无可采用的满意作品,一等奖可空缺。

(四)所有应征作品和文稿无论使用与否,一律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投稿人一经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五)如有投稿作品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以投稿时间为先后次序)。

(六)获奖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自行缴纳相关税金。

(七)有关赣州市旅游资源详细资料,可关注江西赣州文旅微信公众号。

(八)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所有。

(责编:毛思远、吴跃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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