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捆綁銷售車位 “往事”誰來管?

南昌國貿天峯業主:開發商的違規行為不要被“遺忘”

2020年04月24日07:23  來源:江西日報
 

被指變相捆綁銷售的國貿天峯樓盤。記者 余紅舉攝

得知買房捆綁車位銷售是違規行為之后,南昌市西湖區國貿天峯部分業主一直在維權,在主管部門的介入下,業主代表與開發商——南昌國貿地產有限公司座談數次,但最終不了了之。4月20日,記者了解到,近期國貿天峯開發商推出不買車位也能購房的政策,更是激起老業主們的強烈反應,希望開發商糾正此前“買房必須先買車位”的錯誤行為,並多次向行業主管部門反映,卻“沒人願管”。

投訴 去年被“捆綁銷售”車位

去年10月底,涂先生花186萬元購買了國貿天峯的一套房子,還被迫花了24萬元購買車位。“選房時,銷售顧問就要求隻有購買了車位才能選房。”涂先生向記者提供的與銷售顧問對話錄音顯示,如果不承諾購買車位,銷售顧問就不告訴他還有哪幾套房子待售。

與涂先生不一樣的是,許多業主是在2018年7月國貿天峯剛開盤時購買的房子,當時也被要求花25萬元購買了車位,還有業主花30萬元購買了子母車位。“當時周邊的車位價格,一個也就10萬元左右。”業主陳先生當時也被要求“先購買車位才能優先選房”,他說,“后來我們看到省住建廳到南昌市房管局公布的相關文件,認定捆綁銷售車位是違規行為,我們開始為自己維權。”

業主們提供的收款收據顯示,他們購買的車位每個價格在25萬元左右,有的業主被要求一次付清車位款,也有業主分期付款,交款單據上都蓋了開發商的財務專用章。

進展

現已不捆綁但不理“舊賬”

4月20日下午,記者在兩名業主的帶領下來到國貿天峯售樓處暗訪。

銷售顧問首先介紹了樓盤的優勢后說,為業主按照1︰1的比例配備了車位,售價25萬元/個。對於記者提出的為何車位價格偏高的疑問,銷售顧問表示,因為房子品質好,附近又要建學校等等。

不購買車位是否可以直接選房?這名銷售顧問稱“沒有捆綁銷售”,並說不趕快買房的話,后續銷售政策會有變化。記者暗訪時,恰好遇到一名購房者正在簽訂購房合同,她告訴記者,沒有購買車位也選了房,房價每平方米1.48萬元。記者查詢發現,這個價格是南昌市房管局的備案價。

當陪同記者暗訪的兩名業主質疑“之前買房為何捆綁銷售車位”時,銷售顧問則表示,當時的要求是“購買車位,優先選房。”

業主向記者提供的錄音、視頻顯示,此前他們向主管部門反映時,時任南昌市房管局開發處負責人明確表示,要求購買車位才能優先選房,屬於變相捆綁銷售。

“開發商現在糾正了捆綁銷售車位的違規行為,那我們之前被高價捆綁買的車位,為什麼不及時糾正呢?”一名業主說,“每次,我們到行業主管部門反映,開發商就組織人員與我們座談,但結果都是空談,問題沒有得到合理的解決。”

維權

“我們像皮球一樣,被踢來踢去”

國貿天峯的部分業主一直在向相關主管部門反映開發商捆綁銷售車位的違規行為,希望能維護自己的權益,但結果令他們一次又一次失望。

拿著2018年12月3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下發的《關於進一步規范商品住房銷售行為的通知》,看著市場監管部門的答復,業主們感覺很無力:價格監管部門認為車位價格過高是市場行為﹔房管部門認為處理捆綁銷售是市場監管部門的事情﹔市場監管部門又認為應由房管部門處理。“感覺我們像皮球一樣,被踢來踢去。”

4月20日至21日,記者對相關主管部門進行了採訪。

“關於國貿天峯捆綁銷售車位的投訴,我們接到了很多,也主持他們調解過。”西湖區市場監管局桃花分局工作人員王首梁表示,調解時雙方各執一詞,開發商說是“購買車位優先選房”,業主說是“捆綁銷售”,難以達成一致。

對於變相捆綁銷售行為,省、市相關文件明確要求房管、市場監管等部門加大日常巡查檢查力度,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嚴格依法依規進行商品銷售。當記者詢問王首梁是否加強了國貿天峯的日常巡查檢查力度時,他表示這個要問房管部門。而西湖區市場監管局桃花分局對業主舉報國貿天峯捆綁銷售車位行為也有過明確答復:商家捆綁車位銷售房屋,不屬於市場監管部門管轄,因此不予受理立案。

西湖區房管局負責人則表示,他們沒有權限處理國貿天峯開發商捆綁銷售的違規行為,接到問題反映后,隻能向南昌市房管局開發處報告。南昌市住房管理局相關人士則表示,原來認為國貿天峯是變相捆綁銷售的開發處負責人,已經調離崗位。其進一步解釋:“關於國貿天峯業主們的投訴,已經多次答復,這種事情不歸房管部門管,應該找市場監管部門。”對於此前曾有樓盤出現類似情況而被暫停網簽處罰的范例,他說:“我們沒有執法權,需要市場監管部門報材料過來,我們才可以執行。”(記者 余紅舉)

(責編:毛思遠、邱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