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青山湖區檢察院與區河長制辦公室共同制定出台《關於依法開展檢察公益訴訟協作推行“河長+檢察長”工作機制實施意見(試行)》(下簡稱《實施意見》)。這是該院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和生態環境保護檢察職能,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與河長制辦公室(下簡稱“河長辦”)及各河長制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的協作配合、監督制約,全力推進河湖生態環境整治工作,服務保障生態文明建設的一大創新舉措。
《實施意見》中從目標任務、工作原則、工作舉措、工作機制、實施步驟五大板塊從細規定了相關協作內容,明確由檢察長直接對接河湖長,共同推動落實涉河涉水領域兩法銜接工作長效機制建設,實現行政執法和檢察監督無縫對接﹔針對重點區域、重點問題,部署開展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涉河涉水違法犯罪,延伸法律監督職,促進全區河湖系統保護及水生態整體環境改善,逐步實現河湖功能永續利用,打造幸福河湖。
下一步,該院將強化公益訴訟檢察監督職能,與河長辦繼續完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在水資源與河湖環境保護中的積極作用,推動形成維護公益的合力,為依法全面開展河湖保護、治理和推進河長制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與檢察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