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贛州市檢察機關在全市部署開展“燃氣安全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確保人民群眾使用燃氣安全。
贛縣區檢察院行動迅速,狠抓落實,組織檢察干警深入城區、鄉鎮液化石油氣供應站檢查。檢查中發現部分供應點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氣瓶無專屬標識﹔氣瓶露天存放或直接將存放於家中、運輸的廂式貨車車廂內﹔供應點儲存室內消防器材無法正常使用。部分經營者使用電動三輪車、摩托車等交通工具運送氣瓶,車內氣瓶防震圈脫落且未配備滅火器。部分用戶自提運輸過程中,罐體外挂於二輪摩托車或臥放於汽車尾箱中,存在較大安全隱患。
該院針對現場調查發現的問題,認真分析研判,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典型案例,及時向區4個主管部門及6個鄉政府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建議其對轄區內瓶裝燃氣液化石油天然氣在經營、存儲、運輸、配送等環節履行職責、加強監管。
相關部門收到檢察建議后,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及時整改確保燃氣安全,該院還對整改情況持續巡查。(曾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