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烏縣檢察院:增殖放流守護東江源

2021年05月13日11:54  來源:人民網-江西頻道
 
搬運魚苗 姚衛東 攝
搬運魚苗 姚衛東 攝

5月11日,尋烏縣檢察院會同漁政部門在尋烏縣三標鄉九曲灣水庫放流三千余尾魚苗。這是尋烏縣檢察院在加強東江源流域司法保護,落實生態修復賠償機制模式的又一具體行動。

作為東江的發源地,尋烏平均每年流入東江的水資源總量達18.3億立方米,其境內面積佔東江源區面積的56.5%,是東江—深圳供水工程重要供水水源。該水域漁業資源豐富,多種魚類在此產卵、棲息,在維護生態平衡和生態多樣性有重要作用。每年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該縣政府都會針對縣域境內的珠江江西段實行禁漁期制度,旨在加強東江源生態環境保護,保障良好水質標准,但仍有一些人為一己私利鋌而走險。

2020年6月16日晚11時左右,劉某某、鐘某某等4人在縣吉潭鎮某村附近河段,採用禁用電魚工具進行電魚作業,被執法人員現場查獲電瓶、簍箕、電鞭、逆變器等電魚工具,非法捕獲的河魚計 0.565kg(1.13 市斤)。經贛州市水產研究所核算評估,上述違法行為造成漁業資源損失約為 1586.21 元。2020年11月25日,尋烏縣人民法院依法分別判處劉某某、鐘某某等4人罰金4000元。

該院公益訴訟辦案組在辦案中,做到懲治犯罪和修復生態相結合。在對劉某某、鐘某某等4人開展法治教育,使他們認識其違法行為后果並自願承擔修復責任,該院對本案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部分,召開公開聽証會,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漁政部門代表參加。與會人員通過比照生態損害程度,聽取違法行為人表態發言、漁政部門代表建議后,一致同意對本案不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會后,在辦案組成員的見証下,4名違法行為人與漁政部門代表簽訂增殖放流協議,確保增殖放流措施按期完成。

該院檢察長溫朝暉在放流現場說:“本案系尋烏縣院首例公益訴訟訴前磋商案件,如何做到既要刑責相當,又要真正實現生態環境修復,更能起到警示教育作用,我們一直在積極嘗試。通過這次放流活動,能讓人民群眾更加直觀地感受到保護東江源生態環境的重要性。”(曾照嶸 )

(責編:毛思遠、黎中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