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檢察+”多元化司法救助模式辦好為民實事成效明顯

2021年05月27日18:09  來源:人民網-江西頻道
 

2020年至2021年4月30日,江西省檢察機關共辦理司法救助案件1052件,同比上升296.98%﹔向1201名因案致貧、因案返貧當事人發放救助金2204.13萬元,同比分別上升234.54%、148.29%。

從救助的人員類別看,救助建檔立卡扶貧對象及農村地區貧困當事人385人,發放救助金696.14萬元﹔救助未成年人289人,發放救助金566.31萬元﹔救助殘疾人124人,發放救助金362.24萬元﹔救助軍人軍屬9人,發放救助金21.01萬元﹔救助其他因案致貧、因案返貧當事人394人,發放救助金558.43萬元。

從救助的案件類型看,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753件,佔比71.58%﹔民事侵權受害人救助100件,佔比9.5%﹔其他類型救助199件,佔比18.92%。其中因重大刑事案件被害人重傷或嚴重殘疾、緊急救治、死亡等原因予以救助357件,佔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的47.41%。

2020年以來,江西省檢察機關積極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認真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主動運用司法救助辦好為民實事,確保檢察環節因案致貧、因案返貧當事人“應救盡救”“應救即救”。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檢察長帶頭辦理司法救助案件。全省三級檢察院均建立了以檢察長為組長的司法救助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了檢察長帶頭抓、分管領導直接抓、職能部門抓落實的工作格局。2020年以來,全省三級院檢察長辦理司法救助案件167件,主持司法救助公開聽証會42場。

二是完善內部協作機制,擴大辦案規模。2020年,省檢察院出台《江西省檢察機關國家司法救助工作內部協作規定(試行)》,強化了檢察機關各部門、上下級院的協作配合,將司法救助工作貫穿於檢察工作全過程,確保檢察環節因案致貧、因案返貧當事人“應救盡救”“應救即救”。同時將司法救助線索移送情況納入檢察官業績考評內容,充分發揮業績考評指揮棒作用。2020年,全省檢察機關司法救助辦案數同比增加2.24倍。

三是聚焦救助重點,助力脫貧攻堅。加強與扶貧部門的溝通協作,建立了線索雙向移送、聯席會議、聯合回訪等機制,形成了脫貧攻堅合力。2020年以來共向385名建檔立卡扶貧對象及農村地區貧困當事人發放救助金696.14萬元,佔同期救助總金額的31.58%。

四是積極溝通協調,建立多元救助機制。除發放救助金外,積極協調民政、教育、扶貧、退役軍人事務等部門,從低保、就學、就業等方面給予救助幫扶,有效銜接社會救助,構建“檢察+”多元化救助模式,從單純的輸血型救助走向造血型救助。2020年以來,共對205人實施多元救助。

五是主動開展公開聽証,提升司法公信力。全省檢察機關在征得救助申請人同意的前提下,堅持“能聽証、盡聽証”,將公開聽証作為常態化辦案機制推進落實,實現司法救助案件辦理過程的公開透明。2020年以來,共對辦理的198件司法救助案件召開了公開聽証會,積極引入社會各方力量參與監督,形成社會救助合力。

六是持續跟蹤回訪,鞏固救助成效。對救助對象進行回訪,跟蹤了解家庭近況,並從就業、入學、心理疏導、醫療保障等方面完善幫扶措施,進一步鞏固救助成效。

七是創新工作方式,檢察為民“求極致”。在司法救助工作中主動跨區域合作,變“群眾多跑路”為“我為群眾多跑腿”。在救助金發放上,積極創新發放方式,把為民實事辦好做實。

八是圍繞鄉村振興,推動救助工作走深走實。今年以來,圍繞國家鄉村振興戰略規劃,對農村地區貧困當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共向123名農村地區因案致貧、因案返貧的被害人及其近親屬發放救助金192.41萬元,助推鄉村振興。

全省檢察機關把加強司法救助工作作為“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重要舉措,推動救助工作走深走實。今年1至4月,全省檢察機關發放救助金數額、救助案件數均居全國檢察機關前列,運用司法救助辦好為民實事的成效明顯。

(責編:邱燁、黎中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