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城市道路挖掘套上“緊箍”
萍鄉治理城市“拉鏈馬路”有法可依
2021年10月13日07:04 | 來源:江西日報

道路不時被“開膛破肚”,各種管線安裝沒完沒了,圍而不建、建而不快……針對中心城區道路反復開挖屢遭市民詬病這一現實,日前,萍鄉市城管部門聯合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公安和住建等部門,出台了該市首部《萍鄉市中心城區城市道路挖掘管理辦法(試行)》,對城市道路挖掘嚴格實行計劃管理,為治理城市“拉鏈馬路”開出一劑猛藥良方。
《辦法》規定,在市中心城區主城區范圍內,因鋪設、維修地下管線或者進行其他建設工程等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必須向審批部門提出申請,獲得批准后才能施工。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城市道路的挖掘審批與修復管理工作﹔交警部門負責職責范圍內影響交通安全的審批管理﹔住建部門負責對海綿城市建設道路和燃氣管網等相關資料的審核把關﹔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負責市政管線規劃審核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証發放。
《辦法》明確要求,需挖掘城市道路的建設單位或部門,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向城管部門報送年度城市道路挖掘計劃。未報送年度計劃的,除管線應急搶修或日常小面積零星開挖維修之外,當年道路挖掘申請一律不予審批。同時,該市對申報項目進行優化整合,注重關聯項目的同步推進,對同一路段的各建設項目單位,組織一次性實施,避免重復挖掘。該市還規定,工程建設單位或部門要嚴格按照批准時限組織施工,並負責路面恢復,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必須提前提出申請,按程序辦理延期手續。
記者了解到,萍鄉市城管部門將加大信息採集力度,全程跟蹤、全程監督,並加強巡查檢查和監管執法,把擅自開挖、野蠻開挖、少批多挖、超挖超佔超期等作為執法重點,建立巡查台賬,一經發現,按照《辦法》進行處罰。(記者劉啟紅)
(責編:羅娜、邱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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