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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管理辦法 推進先進制造業集群提能升級

2024年04月19日09:30 | 來源:人民網-江西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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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南昌4月19日電(陳逸飛)4月18日,江西省政府新聞辦、省工信廳聯合召開《江西省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新聞發布會。

會上獲悉,江西省從2014年開始部署產業集群工作,經過近10年發展,全省已培育電子信息、航空、鋰電、光伏、汽車、醫藥、陶瓷、銅、鎢和稀土等一批優勢產業集群,截至2023年,累計培育了136個省級(含培育、特色)產業集群,實現營業收入3.5萬億元,佔全省規上工業比重達到82.4%。其中南康的家具、南昌高新區的光電及通信、貴溪的銅及銅加工、上饒經開區的光伏等4個集群營收突破千億,全省過百億集群達到94個。

近年來,江西省錨定重點產業,持續用力,成功實現萬億元、五千億元和千億元產業的重大突破。當前江西進入了工業化中后期,正處在厚積薄發、爬坡過坎、轉型升級的關鍵階段。去年7月,江西省政府發布了“1269”行動計劃,明確要打造6個綜合實力和競爭力強的先進制造業集群。

江西省工信廳黨組成員、副廳長謝志鋒介紹,《管理辦法》明確了先進制造業集群申報的基本條件,尤其要聚焦3個方面:一是先進技術創新能力和先進制造水平。建立完善的技術體系和合作創新網絡,持續推動先進技術在集群中轉移轉化,提升集群先進制造能力。二是一流的產業生態。先進制造業集群要形成內部“結網和互動”的生態網絡,具有完善的產業鏈融通發展機制,產業鏈與創新鏈、資金鏈、人才鏈高度耦合,企業、平台、組織與政府之間良性互動並積極發揮作用,形成良好的集群生態。三是先進的集群治理機制。充分發揮聯盟、協會、集群促進組織等核心節點作用,基於市場化協商原則,自發達成和履行相對穩定的共同協議,開展集群行動的自發治理。

《管理辦法》明確先進制造業集群必須依托現有省級產業集群開展申報,且核心集群在上年度綜合考核中達到良好等次以上,旨在推進現有省級集群提能升級,為先進制造業培育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江西省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管理辦法》將於4月20日正式施行。

(責編:羅娜、帥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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