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共數據資源登記管理實施細則》5月起施行
2025年04月02日08:27 | 來源:人民網-江西頻道

人民網南昌4月2日電(記者秦海峰)記者1日獲悉,《江西省公共數據資源登記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於近日印發,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根據該《細則》,公共數據資源的登記范圍為,直接持有或管理公共數據資源的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應對納入授權運營范圍的公共數據資源進行登記,鼓勵對未納入授權運營范圍的公共數據資源進行登記。
《細則》鼓勵經授權開展運營活動的法人組織,對利用被授權的公共數據資源加工形成的數據產品和服務進行登記。鼓勵供水、供氣、供熱、供電、公共交通等公用企業對直接持有或管理的公共數據資源及形成的產品和服務進行登記。
登記主體為,根據工作職責直接持有或管理公共數據資源的單位,以及依法依規對授權范圍的公共數據資源進行開發運營的法人組織。此外,登記主體在申請登記前應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對公共數據資源進行存証,確保來源可查、加工可控。
根據該《細則》,登記結果有效期原則上為3年,登記結果有效期屆滿的,登記主體可在期滿前60日內通過登記平台申請續展。每次續展期最長為3年。
(責編:邱燁、帥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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