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欣赏的路径

2020年01月03日11:29  来源:江西日报
 

书法欣赏,就是人们接触书法作品时所引起的一种富有感情和想象力的思维活动。一件富有艺术魅力的书法作品,不仅是制作过程中所运用的材料美和技巧美,更重要的是显现于笔墨之中的思想、感情的美。书者将其主观的意志、精神以及美的理想透过点画线条、结构布白等“无形之象”传达给欣赏者,使欣赏者在潜移默化中体味到书者的思想感情与气质,从而唤起美感共鸣,摇荡心灵,陶冶性情。

康有为在《广艺舟双楫》中提出了“十美”要求:“一曰魄力雄强,二曰气象浑穆,三曰笔法跳越,四曰点画峻厚,五曰意态奇逸,六曰精神飞动,七曰兴趣酣足,八曰骨法洞达,九曰结构天成,十曰血肉丰美。”现代文学批评家郭绍虞在《怎样欣赏书法》中也提出了六条标准:“一、形体,看结构天成,横直相安;二、魄力,从笔力用墨看;三、意态,要飞动;四、流派,不拘泥碑帖,不以碑的标准看帖;五、才学,书法以外关系;六、气象,浑朴安详。”对照他们提出的“十美”要求和六条标准,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去欣赏一件书法作品。

进行书法欣赏,必须把握和理解在书法物质基础与精神内核的影响下所形成的书法视觉形象。书法形象与绘画、雕塑、建筑、音乐、舞蹈等艺术形象不同,是一种高度抽象的视觉形象,来自于自然万物,但又在自然生活中难以找到视觉原型。这些正是书法的高妙之处,同时也是其从古至今被人们学习和研究且乐此不疲的缘故。书法作品的形成凝聚着书者的情感情绪、审美态度和思维方式,这种无形的、内在的东西通过书写表现出来。在书法欣赏过程中,欣赏者本身的审美观、知识结构和艺术修养,直接影响欣赏的结果。因此,欣赏者如何在欣赏过程中去认识和解读书法作品,最后达到与书者的共鸣,要求欣赏者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包括对书法作品内容、书法创作形式、书法用笔等方面的知识积累,只有如此,才可以避免“欣赏自卑”心理产生而与书法创作者进行平等对话,实现有效欣赏。

进行书法欣赏,主要从规矩、笔力、形美和意境等几方面入手。

首先是规矩,即书法作品的用笔、结构、墨法及章法,是否有出处,是否符合书写的规矩、法度等。从历史的观点来看,古代书家几乎都能从传统入手,在前人的基础上大胆创新,承上启下,推陈出新。这是我国书法艺术之所以能表现旺盛生命力的重要原因。因此,是否有传统是欣赏书法的一个重要方面。孙过庭《书谱》说:“任笔为体,聚墨成形,心昏拟效之方,手迷挥运之理,求其妍妙,不亦谬哉!”既没有立意又不讲规矩法度,只是任笔乱写,将点画堆积在一起,要想激起欣赏者的美感是不可能甚至荒谬的。朱履贞《书学捷要》中也说:“学书未有不从规矩而入,亦未有不从规矩而出。”这就要求书法作品的用笔、结构等必须符合书写规矩和法度,融入作者的情感、意趣,做到“规矩尽而变化生”“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放豪之外。”

其次是笔力,即点画线条要写得力劲气足,神情勃发,有力度。笔力,不仅是一种技巧和智慧之美,而且是书者内在精神的表露,笔力的强弱好坏,直接影响着书法作品的生命力。离开了笔力,作品就会显得毫无生气,神态疲惫。蔡邕《九势》中说:“藏头护尾,力在字中,下笔有力,肌肤之丽,故曰势来不可止,势去不可遏,惟笔软则奇怪生焉。”只有点画线条刚劲有力,有“力透纸背”之效,才能显示出书法的色泽风神,表现出生命的节奏和动律,给人以奇异之观的美感享受和鼓舞。缺乏笔力,美就无法得到充分的表现和发挥。

三是形美,即字的结构形态优美多姿。一个汉字的结构就犹如一种建筑,其中有美学,也有力学。书法中十分注意字的结构形态,讲究“每为一字,各像其形”,用笔要“纵横有象”,“点画之间,施设各有情理”,强调“各尽字之其态,不以私意参之”,因而要“意在笔先,字居心后”。每个字的长短、大小、疏密、宽窄、肥瘦等天然不齐,各有真态。有造诣的书家总是对这些关系之间排布的适度以及空间分割等构成的形态姿致有着视觉上的特殊敏感。他们静观默察,意到心到,笔随势生,手提造化显神奇,使之曲尽其美。字的结构也因书体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形态和意趣。

四是意境,即书者通过对自然界和生活中一些现象的观察、思维和体会,运用熟练的笔墨技巧,从而在其作品中流露出他的思想、情感和他的艺术修养。它不是指某一字形或具体的点画,而是贯穿于整幅作品的一种精神境界。任何有生命的艺术品,都能在功力深厚的技巧中蕴藏着作者的意境,意境越高,就越能显示出美的魅力。刘熙载说,“高韵深情,坚贞浩气,缺一不可以为书”。意境体现了作者的思想情感、个性和气质,是一种富有更深刻内容的美。(马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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