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下拨冬春救助资金1200万元,主要用于帮助受灾地区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等基本生活需要。
去年以来,我市遭受了暴雨洪涝、持续干旱等自然灾害,给群众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为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我市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9-2020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南昌市2019-2020年度冬春灾民生活救助实施方案》,明确纳入冬春救助的对象包括:2019年度因灾住房倒塌或损坏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因灾农作物绝收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因灾伤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因灾其他情况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救助方式有口粮救助,视轻重程度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的标准救助1-6个月不等;还有取暖和衣被救助、伤病救助等。在救助标准上,可结合资金总量、灾情整体程度、需救助总户数以及受灾群众具体困难程度、家庭成员人数,适当增减补助资金。
为做好救助工作,保证“应救必救、精准施救”,我市要求对救助对象全面普查、深入摸底、张榜公示、逐级上报、逐户建档,对需救助对象进行科学细分,实行分类排队、登记造册、专账管理;救灾资金发放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求在做好救助资金发放的同时,帮助群众发展蔬菜种植业和家庭养殖业,多渠道增加灾民收入。(袁茂华 记者 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