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驾”者侥幸上路 宜春交警依法查处

2020年01月09日17:04  
 

有一些“失驾”人员在被吊销驾驶证后,抱有侥幸心理,依然驾驶机动车上路。哪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再怎么躲,也躲不过交警部门的“火眼金睛”。2020年1月8日下午,宜春交警直属一大队查获一名“失驾”人员。

当天下午3点开始,交警在锦绣大道(禅博园门口路段)开展重点车辆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一辆牌照号为赣CD3XX的微型货车驶入了执勤交警的视线。在对该车进行例行检查要求驾驶员出示两证的时候,司机黄某运直接回答说,没有。执勤交警根据其身份信息通过公安网查询到,原来黄某运在2019年2月2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已经被宜春市交警直属二大队吊销了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目前处于“失驾”状态。据调查了解到,黄某运明明知道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是违法的,但由于急着拖货物回店里,便“铤而走险”自己开车了,哪里知道刚好就碰上了交警检查,只能“自认倒霉”。

目前,根据道交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欧阳滢、胡凯)

供稿: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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