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020年1月19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01月20日07:27  来源:江西日报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长易炼红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视察江西重要指示要求,统筹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经济增长符合预期,发展质量明显提高,城乡品质不断提升,人民生活持续改善,较好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会议充分肯定了省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举措,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省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次会议确定的全年工作目标和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的更高要求,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优生态、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全力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会议号召,全省上下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以“作示范、勇争先”的精气神,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坚决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加快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努力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

(责编:邱烨、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