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市场监管部门重罚哄抬物价行为

南昌一药店被罚300万元

2020年01月31日08:21  来源:江西日报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连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价格监管执法人员8056人次,对11776家单位价格行为进行了检查,重罚哄抬物价行为。

1月28日,修水县某商超以每公斤13.96元价格售出大白菜,涉嫌哄抬物价,修水县市场监管局拟对其罚款50万元。1月29日,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对进贤县益民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开具处罚告知书,对囤积口罩等疫情防护用品、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顶格罚款300万元。经查明,当事人在进货成本无明显变化的前提下,于1月22日始,在之前售价的基础上分别加价0.5倍至13倍不等,对外销售与防疫有关联的商品。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检查餐饮单位4.23万家次、相关生产企业883家次,监测广告宣传5029条次,处置虚假违法广告宣传88条次。查扣、下架、封存、处置涉嫌违法畜禽、水产品及其制品5493.7公斤,查处涉嫌违法经营案件73件,罚没金额62.7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件,刑拘1人。

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严查哄抬物价、野生动物交易等行为,严格做好农贸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物资供应。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可以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记者林雍)

(责编:毛思远、邱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