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依法批捕涉疫情刑事案件35人

2020年02月21日14:22  
 

2月20日,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十二场)举行。从发布会获悉,截至2月19日,江西省检察机关共依法批捕涉疫情刑事案件27件35人,提前介入101件,收集涉及疫情防控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6件、立案16件。

江西省检察院要求,对公安机关已立案的涉疫情刑事案件,每案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全省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的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涉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妨害公务、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诈骗等16个罪名。石城县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虚假销售口罩的诈骗犯罪案件,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到法院作出判决仅用7天。

为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辩护律师诉讼权利,江西省检察机关灵活采取多种方式办理案件,对羁押的犯罪嫌疑人,通过远程提讯系统讯问,或者由犯罪嫌疑人填写书面意见;对于非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证人、辩护人,通过视频方式听取意见,严格落实法定期限要求,不因疫情延长办案和羁押期限。各设区市检察院可以向律师提供本辖区检察机关在办案件电子卷宗。南昌地区律师可以直接向省检察院申请查阅南昌以外的全省检察机关在办案件电子卷宗。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为律师提供各项程序性服务,现已为律师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 47 次、预约辩护代理37次;接听律师电话咨询 443次;现场办理律师接待 199次,开展异地阅卷服务16次。(胡文星)

供稿: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责编:邱烨、帅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