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公安二十八条措施 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2020年02月23日11:48  
 

2月21日,景德镇市公安局出台《全市公安机关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二十八条措施》,涵盖优化服务企业保障民生、扎实推进战“疫”联防联控、严打以涉疫犯罪为重点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社会面治安管控、强化公共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共28条具体措施,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措施指出,要简化审核备案程序,强化对复工企业的各项服务保障,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服务水平;要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减免各类收费项目;要保障企业人员返岗,提供返岗复工人员办证服务“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上传、优先制证;要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行为;要大力推行网上政务,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依托“赣服通”、江西公安网上为民办事等网络服务平台,推行“网上办、掌上办”服务,最大限度做到“人员不见面”,坚决做到“审批不停断、服务不降质”;要优化业务办理流程;要做好涉外人员服务。

措施提出,要严打以涉疫犯罪为重点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涉疫情、涉医、涉企、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开展专项打击行动。

要重拳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用器械、医用防护物品等违法犯罪。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或配合疫情管控措施、恶意传播疫情、聚众赌博、利用疫情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及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要加强社会面治安管控,严密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强化重点项目工程安保,强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消除涉医涉企风险隐患,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主动收集涉企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及时妥善化解处置。

要强化公共安全管理,强化涉企安全隐患排查,保障企业物流运输通畅,扎实开展交通安全整治,保障群众出行道路畅通,加强群众安全防范教育,加强办公场所安全管理,强化监管场所安全防护。(石卫明)

供稿:景德镇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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