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昌4月9日电 近日,《江西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发布,就全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提出了具体要求和任务。
《实施方案》明确了五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加快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严格规范价格收费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和改善发展环境等。一批已经明确取消的收费项目,无合法有效政策依据的,自2021年3月1日起全部取消。此外,城镇老旧小区供水供气改造工程费用,依法实施政府定价。
根据《实施方案》,江西各地政府采取特许经营协议等方式,授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以入网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名目收取专项建设费用补偿收入的,应结合理顺价费关系、建立健全补贴机制逐步取消,具体取消时间由市、县(区)确定,最迟取消时间为2025年底。
《实施方案》除确定取消供水环节收费、供电环节收费、供气环节收费、接入工程费用收费项目外,还规定严禁政府部门、相关机构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计量装置强制检定收费;严禁向用户收取水电气热计量装置费用。任何单位代收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费时,严禁向用户加收额外费用。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网的建设安装、更新改造、维修维护等费用已由政府承担的,不得再向用户收取。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秦海峰、王纪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