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余江区税务局“首违不罚”创优税收营商环境

2021年05月19日14:12  来源:人民网-江西频道
 

为进一步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制度,创优税收营商环境建设,余江区税务局通过推行“首违不罚”制度,以柔性执法方式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为创优税收营商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提升站位,坚持依法行政。余江区税务局高度重视“首违不罚”制度落实,及时在全局学习了清单制度,统一了思想,使全体干部认识到推行统一的“首违不罚”清单制度的必要性:一方面有利于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行为的公平性、公正度;另一方面有助于增进征纳双方的相互理解和支持,彰显税务机关惩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现代柔性监管理念。同时,对轻微违法行为适用“首违不罚”,高效从简解决问题,有效提升了执法效率,降低了遵从成本。

实事求是,坚持过罚相当。坚持合法行政与合理行政相结合,以税务行政处罚为突破口,建立了“三个一”制度,即一个《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一个《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每年一次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行情况评估。针对处于初创期的中小微企业,考虑其没有专职财务人员,不熟悉相关税收法律制度,容易产生非因主观故意涉税违法行为的实际情况,该局在处理其第一次违法时,对发现其行为轻微并能够及时纠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均以教育替代处罚,给予其主动纠错的机会。

主动落实,坚持实效优先。该局对违法行为轻微且在清单内的行为,均主动释明,通过书面决定书指出行为的违法性,既教育了纳税人,又普及了税法知识,做到管理与服务、管理与监督并重。

据统计,该局自4月份“首违不罚”制度推行以来,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等违法行为的处罚面下降了20%,5户纳税人符合“首违不罚”条件而被免于处罚。“首违不罚”不仅得到了纳税人的广泛认可,也取得了积极的管理成效,纳税人对依法行政满意度有了进一步的提升。(陈志明)

(责编:邱烨、黎中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