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發布第十八號令

入贛返贛人員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規定

2020年03月15日08:17  來源:江西日報
 

  3月14日,江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發布第十八號令,要求全省各地各有關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嚴防境外疫情輸入,嚴管滯留湖北入贛返鄉人員,鞏固我省疫情防控良好態勢。

  第十八號令決定,公安、外事、衛健、邊檢、海關、民航、鐵路、公路、大數據中心等部門,要建立口岸入境管理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加強信息共享,無差別執行入境人員信息採集、口岸衛生檢疫、重點人群管理等邊境管控措施,第一時間強化境外歸國人員、外籍人士的排查,確保口岸安全暢通﹔所有入贛的境外歸國人員、外籍人士,以及滯留湖北的入贛返鄉人員,在入贛前進行“贛通碼”登記,如實報告個人身份信息、入贛目的、健康狀況、居住地址、聯系電話等,並在入贛后自覺遵守當地疫情防控各項規定﹔本省城鄉居民有近親屬在境外或滯留湖北,且近期有返贛計劃的,相關城鄉居民、用人單位等必須將其車次、航班、手機號碼等返程信息,在其入贛前3天主動向所在社區(村組)報備﹔各地要通過多種方式,開展不間斷宣傳,讓群眾知曉境外疫情形勢,提高自我防護意識。同時,設立舉報電話,鼓勵群眾舉報入贛的境外歸國人員、外籍人士和滯留湖北入贛返鄉人員的違規行為,對提供重要線索的居民給予一定獎勵﹔壓實社區(村組)、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屬地責任、主體責任、主管責任,對所有入贛的境外歸國人員、外籍人士,進來一個、登記一個。對2020年3月1日以后入贛的境外歸國人員、外籍人士,統一安排到集中隔離點醫學觀察14天,並接受核酸檢測﹔社區(村組)、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對滯留湖北的入贛返鄉人員逐一登記在冊,對與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史的,或查驗個人健康碼、提示有風險的滯留湖北入贛返鄉人員,統一安排到集中隔離點醫學觀察14天,並接受核酸檢測。對查驗個人健康碼、無風險提示的,實行居家健康監測。

  第十八號令強調,各市、縣(區)政府、防控應急指揮部要嚴格執行此命令,不得有誤﹔省防控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專項工作組依職責抓好落實並加強督導檢查﹔對觸犯法律法規或落實不力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處理。(記者鐘端浪)

(責編:邱燁、毛思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