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南昌青山湖區檢察院認真研究未成年人犯罪規律,積極探索全新辦案思維和模式,加強專業化建設,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
在辦案機構上,該院組建專業化辦案機構,為未檢部門配備了專用的辦公室及硬件設備保障,指定辦案經驗豐富、責任心強、具備心理咨詢師資格、業務水平高的干警專門負責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辦理工作,實行“捕、訴、監、防、教”一體化工作模式,實現對未成年人全程、全面、有效的司法保護。
此外,該院建立案件辦理標准化流程,實現辦案專業化。該院積極探索制定適合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訊問或詢問等工作制度,加大對涉罪未成年人繼續羈押必要性審查力度﹔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時,堅持做到“三個應當見面”,即與犯罪嫌疑人家長,犯罪嫌疑人所在學校、居委會相關人員,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見面﹔在決定不訴前堅決實行“不訴前考察制度”,做到全面考察。
同時,在辦理不起訴未成年人案件時,該院會進行釋法說理、跟蹤回訪,實現幫教專業化﹔辦理起訴未成年人案件,該院充分利用訊問、公訴庭審之際論理說法,幫助他們認識自己行為的危害性。同時建立健全定期回訪制度,對依法判處緩刑、作出不起訴處理的未成年人進行跟蹤回訪,建立資料檔案。進一步完善幫教制度,實施一案三措施,即每案一份未成年犯罪人的悔改書,一份學校或社區的幫教措施,一份辦案人的幫教計劃。
另外,該院以檢察官擔任“法治副校長”為契機,對全區中小學對廣大學生進行法治教育,切實加強法治宣傳,實現預防犯罪專業化。將自我保護、遵紀守法的法治理念帶進校園、送入課堂,實現法治教育全覆蓋。
下一步,該院將進一步創新工作方法推動未檢工作專業化,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切實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