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南昌4月12日電 (記者朱磊)江西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九江市人民檢察院近日聯合發出通知,在九江市部分基層法院設立廬山、長江干流江西段、鄱陽湖、修河流域等4家環境資源法庭,審理本轄區內和上級法院指定的本轄區外涉廬山、長江干流江西段、鄱陽湖、修河流域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及刑附民公益訴訟一審案件。
通知明確,這4家環境資源法庭以外的其他基層法院不再受理涉廬山、長江干流江西段、鄱陽湖、修河流域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及刑附民公益訴訟一審案件。對於刑事、刑附民公益訴訟一審案件,這4家環境資源法庭以外的檢察院收到本地公安機關移送的涉廬山、長江干流江西段、鄱陽湖、修河流域環境資源案件材料后,應及時向九江市人民檢察院報請指定管轄,由九江市人民檢察院商請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由4家環境資源法庭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