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青山湖區檢察院:附條件不起訴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2021年01月14日15:30  來源:人民網-江西頻道
 

“感謝檢察院給孩子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以后我一定對孩子加強教育,不辜負你們的良苦用心。”近日,在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區辦公室內,檢察官宣布不起訴決定后,小斌(化名)的父親向檢察官感謝道。

2019年12月,小斌和同伴在深夜盜竊胡某車尾廂內13雙運動鞋,涉案金額達4000余元。案件移送該院審查起訴后,檢察官認真梳理案情,按程序對小斌開展社會調查。檢察官發現,小斌作案時系未成年,並且之前無任何違法犯罪記錄。調查期間,其老師、同學以及鄰居對小斌均有較好的印象,因其交友不當,法律意識淡薄,才誤入歧途。案發后,小斌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深深懊悔,在親屬的陪同下主動賠償了被害人損失,向其誠懇道歉並取得了諒解。

鑒於小斌做案時系未成年人,有悔罪表現,且主動賠償被害人損失,自願認罪認罰。為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檢察官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依法對該案作附條件不起訴決定,考察期為6個月。同時,該院還委托了江西洪宇社會工作服務社對小斌進行考察幫教,幫助其改正錯誤,好好學習與生活。

據悉,一直以來,該院非常重視對涉罪未成年人進行考察幫教與挽救,依法切實做好涉罪未成年人幫扶工作,幫助涉罪未成年人回歸社會,健康快樂生活。截至目前,該院已先后幫助1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重返校園、繼續學業。

(責編:毛思遠、黎中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