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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牌無証亂停亂放的“老年代步車”隱患多

南昌多方解老年人出行難題

2021年07月02日07:32 | 來源: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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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昌街頭,時常可以見到挂著“接送孩子上學”的“老年代步車”(微型低速電動三輪或四輪車)。這些“老年代步車”外形酷似汽車,不挂號牌不買保險,駕駛人也沒有駕照。這種車輛在街頭行駛,給交通安全帶來相當大的隱患。盡管交警一再整治,但由於無法禁止銷售,加上一些商家虛假宣傳,導致城區“老年代步車”屢禁不止。為改變這種狀況,6月25日,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和南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行動,除加強路面整治力量外,還召開“老年代步車”經營企業約談會,並從銷售環節開始把好關,嚴禁“老年代步車”在市區行駛。

事故頻發

“老年代步車”安全成問題

6月29日8時,記者在南昌市朝陽洲中路看見,幾輛“老年代步車”在路上行駛,有的行駛在非機動車道,有的則大搖大擺在機動車中間穿行。

“我年紀大了,家人不讓我開汽車,開個這樣的小車代步也挺舒適的。”市民熊大爺說,“老年代步車”不要上牌,也不要考駕照,非常方便。

像熊大爺想的一樣,“老年代步車”的購買者大多看中了其“無牌無証”“亂停亂放”的“便利”,而這恰恰也是令管理部門頭疼的“痛點”。

“近年來,此類車輛的保有量無序快速增長,加劇了城市擁堵,引發的道路交通事故也呈快速上升態勢,嚴重影響城市綠色交通、慢行交通發展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逐漸成為社會各界和新聞媒體關注的熱點,北京、湖南等省市都在開展調研試點和綜合整治,效果顯著。”南昌市交管局副局長鄧志勇介紹,2018年國家工信部等六部委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的通知》,明確規定老年代步車無論是三輪還是四輪的,均屬於機動車范疇,其中三輪電動車(燃油車)屬於摩托車范疇,四輪電動車屬於汽車范疇。“因‘老年代步車’未納入機動車管理體系,所以其產品的制動、轉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機動車技術標准,上路行駛時安全性能差、事故高發頻發。據統計,南昌市自2019年以來發生的‘老年代步車’傷亡事故中,60歲以上駕駛人佔61.1%,50歲至59歲的佔25%,此類車輛的駕駛人大多年齡偏大,身體條件差、反應能力低、法制意識薄弱等,極易誘發各類事故發生。且這類車輛無法上牌、無法購買保險,在事故處理中易因賠償能力不足而引發社會矛盾。”鄧志勇向記者表示。

集中整治

耐心細致做好解釋工作

為給到處游走的“老年代步車”踩下“剎車”,2020年6月,南昌市交管局專門下發了《關於開展三四輪“老年代步車”專項整治的工作安排》,近日又以市道專委名義印發了《全市集中開展“老年代步車”等低速電動車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對第一次違法上路的“老年代步車”進行警告處理,對第二次違法上路的進行扣車罰款處理。據悉,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機動車上路行駛,車輛應到公安交警部門登記上牌,駕駛人必須取得機動車駕駛証。因南昌市城區已實施摩托車限行管理政策,駕駛摩托車在城區通行屬違反限行管理政策,處200元罰款﹔駕駛無牌機動車上路行駛,依法扣留車輛,並對駕駛人記12分,處200元罰款﹔無駕駛証駕駛三輪電動(燃油)車,對駕駛人處500元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無駕駛証駕駛四輪電動車,對駕駛人處1000元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今年以來,南昌交警共開具警告單1800余起,暫扣“老年代步車”240余輛。

眾多數據的背后是廣泛的需求。目前來看,“老年代步車”在現實中確有一定市場,僅靠交警嚴管嚴查容易激化矛盾。路面民警在對轄區內“老年代步車”開展集中整治行動時,也經常會遇到阻力。

“查處‘老年代步車’是一項艱巨工作,一定要態度堅決,工作細致。”西湖交警大隊五中隊負責人楊健告訴記者,在查扣“老年代步車”行動中,經常有些老年人質疑:車輛是自己買的,如果不允許上路行駛,為什麼不管住銷售?“我們雖會仔細地給老年人做解釋工作,但也希望相關部門能從銷售環節管控住,別把壓力都集中到路面上來。”

加大宣傳

引導市民不買不開不坐

與楊健一樣無奈的還有市場監管部門,由於缺乏相應法規,對於這種不能在市區行駛的“老年代步車”,目前還無法禁止銷售。

“對於銷售無合格証,偽造、冒用認証証書電動車和‘老年代步車’的,以及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車的,我們可以查處。但對於銷售有合格証‘老年代步車’的商家,沒有相關法規支持我們對其進行處罰。”南昌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解釋,在日常執法檢查中,發現有些商家會把“不上牌就可以上路行駛”作為賣點,這是不允許的。“我們正在要求銷售企業簽訂承諾書,其銷售的電動三輪車、四輪電動車等車輛不在工業和信息化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中的,應告知購買者其車輛屬性,並讓購買者知曉南昌市城區已實施摩托車限行管理政策,所購車輛無法在全市城區上牌和上路行駛。同時,規范使用銷售告知書,並讓購買人簽字。此外,嚴格要求商家不做所謂電動車‘不用挂牌、不用考駕照’等片面虛假宣傳,以免誤導消費者,欺詐消費者。”

下一步,南昌市交管局還將出台《“老年代步車”十項管理措施》,加大對低速電動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並組織人員在學校、幼兒園、小區,以及城區重點路口路段,尤其是“老年代步車”銷售網點和周邊道路,採取設置宣傳展板和小喇叭等方式,集中開展“老年代步車”危害性的宣傳,引導市民不購買、不駕駛、不乘坐老年代步車。

鄧志勇告訴記者:“我們將對涉及‘老年代步車’的交通事故開展深度調查,結合外地相關訴訟案例,引導駕駛人和受害方對生產企業、銷售企業發起訴訟,追究違規生產、銷售‘老年代步車’企業的相關責任。”

記者手記

管好源頭 完善體系

“老年代步車”造型小巧,行駛速度不慢,停車便捷,關鍵還能遮風擋雨,方便自己出行或接送孩子,解決了城市交通“最后一公裡”的難題。特別是“老年代步車”不用上牌,駕駛人不用考証,加上之前一直沒有有效監管,導致越來越多的“老年代步車”流入市場。

明明不能上路,卻可以公開銷售,造成的后果就是路面民警查扣此類車輛時引發矛盾,或是使居民高價買來的車輛閑置在家。不管是哪種結果,這種准賣不准上路的局面,都顯現出相關管理部門之間對“老年代步車”缺乏“合力”。

“老年代步車”暴露的問題,並非今日才有。其治本之策首先要盡快出台相關法規,使“老年代步車”的生產、銷售、使用都有法可依,從源頭上管住“老年代步車”的流向。再就是地方政府應盡快建立便利老年人出行的綜合交通體系,完善配套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如此,方能從根本上解決老年人的出行難題。(記者 蔡穎輝)

(責編:毛思遠、邱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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