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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訓項目鑒別判定有了指南

2021年11月24日10:14 |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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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今年7月發布《關於進一步明確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學科類和非學科類范圍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對涉及國家義務教育階段課程設置的九門科目校外培訓列入學科類進行管理。隨著實際鑒別和管理的展開,既出現了假借非學科類項目開展學科類培訓,“打擦邊球”逃避監管的案例,也出現了混合型項目定位不清,培訓機構轉型發展“走迂回路”等現象。日前,教育部辦公廳發布《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項目分類鑒別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細化鑒別原則的同時,對制度建設也作出規定。

樹立多維分類標准

除了《通知》明確的培訓內容,《指南》還要求從培訓目的、培訓方式、評價方式等維度進行綜合考量,對培訓項目類別進行鑒別,四條符合一條即判定為學科類培訓。

“信息學也有一個奧賽系統。之前編程(信息技術教育)明確為非學科類的時候,我們還比較擔心,如果學校拿信息學當作篩選條件,是不是要去學一門編程,這次打上補丁,我們安心了不少。”浙江杭州家長崔新娟提到的是《指南》的結果評價條目:對學生的評價側重甄別與選拔,以學習成績、考試結果等作為主要評價依據。

“此前的《通知》強調的是依據課程內容來進行判斷,9月份出台的《關於堅決查處變相違規開展學科類校外培訓問題的通知》(教監管廳函〔2021〕8號)注意到以非學科名義實施學科類培訓,開始查處變相違規。最新《指南》的評判標准就進一步細化了,有目的、內容、方式和結果。通過這幾個方面判斷,就可以感覺到政策的連續性,除了形式上的連續性,在內容上也有繼承性。”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教育與開放經濟研究中心副研究員秦冠英分析。

“《通知》著眼點在主體文件,重點不在分類,《指南》是根據實踐做的補充。”首都師范大學教育學院教授薛海平說,“九門學科之外,現實中分類並不是那麼清晰,素質拓展也可能需要應用學科知識。指向成績還是指向能力,培訓機構申報有疑惑,基層執法部門以及督導隊伍會碰到難題不好判斷,這需要比較通用的一些框架性的指導,面對很復雜問題的還需要一個專家隊伍去判斷、去裁定。”

專家小組、案例共享讓鑒別准確、高效

《指南》指出,當出現較大爭議或難以鑒別時,下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提請上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研究裁決。各地要認真總結培訓項目分類鑒別工作,形成並更新典型案例資料庫,促進信息互通共享,推動一線鑒別工作更加准確、高效。

記者注意到,本次《指南》規定的建立分級指導機制和專家鑒別制度在地方已有實踐。在山東省濰坊市濱海區,該區教育分局組織成立的鑒定小組涵納教研人員、學科骨干教師、培訓行業專家、法律顧問等人員。校外培訓機構提交的申請材料由3位及以上專家共同實施鑒定,鑒定小組根據鑒定情況向濱海區教育分局出具鑒定報告,明確培訓項目類別和依據,注明參與鑒定的專家,鑒定結果報市教育局統一備案管理。對區鑒定結果存在異議的由市級鑒定小組進行復審。

“專家鑒別制度體現了相關方廣泛參與和管辦評分離的原則,在培訓機構不認同分類的情況下,還應該有申訴機制。”薛海平建議,中央和地方各級都應當設立專家組,同時吸納高校相關研究機構、民辦教育行業協會等組織廣泛參與。“協會實際上是一個橋梁,它跟那些培訓機構打交道比較多,穩定的溝通橋梁和合理釋放預期對於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非常重要。”

同時,《指南》還提到,要加強主管部門之間橫向配合、地區之間協同推進,堅持“一盤棋”,“要避免出現同類培訓項目在不同地區給出差異鑒別結果”。秦冠英分析,“教育培訓行業既有千萬乃至億級用戶的大體量機構,各個地區也有一些小體量的教育培訓機構存在。‘巨人和小矮人共存’的現實決定了政策文件不可能一刀切。但尊重基層一線差異性的同時,也需要加強對判例的研究,減少需要人為判斷的情況。”

《指南》要求,鑒別專家組相關人員及其直系親屬未在培訓機構中任職或兼職,屬於非利益相關方。對此,秦冠英認為,利益回避機制還有完善空間。“即使不是直系親戚,也可實現變相的利益轉換輸送。重要的是專家組成員名單要公示、處於監督之下,而不是隻在最后呈現一個鑒定結果。”

混合型項目試行量化標准

據了解,廣東省教育廳已研制鑒定相關依據政策材料及附件共28份,提出“名錄鑒定法”“綜合鑒定法”“專家組鑒定法”三步走,研究提出了多個定性、定量組合指標,針對學科和非學科混合型項目確定量化標准。

以“培訓內容”指標為例,廣東省教育廳明確提出:項目培訓內容在“學科類培訓項目培訓內容范圍”比例大於50%,視為具有學科類別屬性特征,即做出學科類鑒定結果﹔培訓內容在上述范圍所佔比例小於等於50%,則暫不視為具有學科類別屬性特征,待其他指標衡量比較后做進一步鑒定。相關負責人介紹,採用量化鑒定標准后,在內部測試過程中,基本沒有再出現不同鑒定人使用同一鑒定標准后,產生不同判別評價的情況。

“‘雙減’政策的初心是以學生為本,學生需要發展綜合素質,就要保障學生充分的選擇權。”秦冠英擔憂,行政管理為降低成本,傾向於將混合類項目判定學科類。“比如說珠心算提高記憶力,對於學數學學語文是有幫助的,但學科之間並沒有匹配性。面對混合型項目,執法要給予一定裁量權和包容度,非法的一定要把它堵住。”

“改頭換面逃避監管與混合型項目還是有明顯的區別。伴隨執法經驗的積累,規范越來越細,細則越來越豐富,模糊的地帶就越來越少。”薛海平表示,興趣素質類培訓還要有人來做,很多學科類機構也存在轉型的需求,相信接下來的規則會更加清晰,更好滿足人民的需要。(記者 劉博超 姚曉丹)

(責編:邱燁、羅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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