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上午,江西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云上”法庭开庭,利用“互联网远程庭审系统”,首次进行“三方开庭”,审理了一起民事案件,达到了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的效果。
当天审理的案件为一起因烟花爆竹引起的产品责任纠纷案件,其中双方当事人均为江西省宜春市的某公司。为疫情防控的需要,庭前主审法官充分征询当事人的意见并告知权利义务,当事人一致同意利用“互联网远程庭审系统”参加庭审。庭审过程中,合议庭的三名法官通过“互联网远程庭审系统”平台与身在宜春、都昌的当事人进行了实时视频对话,完成了核实当事人身份信息、法庭调查、询问、调解、最后陈述等正常庭审的所有内容,整个庭审有条不紊、衔接顺畅。
庭审结束后,法官、当事人及律师通过在“互联网远程庭审系统”平台实时查看了庭审笔录,核对无误后均电子签名确认。视频庭审进行了录音录像,将庭审视频刻录成光盘,并附于案卷中存档。同时,该庭审案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实现全程直播,广大网友通过直播镜头实现了即时监督。该案件的开庭用时仅30分钟,极大幅度提高了诉讼效率。
据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云上法庭,是通过云平台、大数据、移动互联满足了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参与庭审的要求,法庭上只有法官和书记员,当事人和辩护人都在家通过手机就可以全程参与,利用“互联网远程庭审系统”进行庭审,使诉讼案件实现了当事人无须出户就与法官、对方当事人“面对面”开庭。在疫情防抗期间,既有利于防控疫情,又可避免案件延期,减少疫情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影响。进行远程视频庭审的案件,需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法院自行审查,认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比较清晰,案件较为简单,对案情重大、复杂的案件,则不宜进行远程视频庭审。 (文/图 赵岑雨)
供稿: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