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青山湖区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2021年01月14日15:30  来源:人民网-江西频道
 

“感谢检察院给孩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以后我一定对孩子加强教育,不辜负你们的良苦用心。”近日,在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区办公室内,检察官宣布不起诉决定后,小斌(化名)的父亲向检察官感谢道。

2019年12月,小斌和同伴在深夜盗窃胡某车尾厢内13双运动鞋,涉案金额达4000余元。案件移送该院审查起诉后,检察官认真梳理案情,按程序对小斌开展社会调查。检察官发现,小斌作案时系未成年,并且之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调查期间,其老师、同学以及邻居对小斌均有较好的印象,因其交友不当,法律意识淡薄,才误入歧途。案发后,小斌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深深懊悔,在亲属的陪同下主动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向其诚恳道歉并取得了谅解。

鉴于小斌做案时系未成年人,有悔罪表现,且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自愿认罪认罚。为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检察官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对该案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为6个月。同时,该院还委托了江西洪宇社会工作服务社对小斌进行考察帮教,帮助其改正错误,好好学习与生活。

据悉,一直以来,该院非常重视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考察帮教与挽救,依法切实做好涉罪未成年人帮扶工作,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健康快乐生活。截至目前,该院已先后帮助1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重返校园、继续学业。

(责编:毛思远、黎中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