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南昌1月17日電(時雨)1月17日,在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田雲鵬介紹,江西檢察機關去年監督撤銷涉民營企業不當刑事立案19件。
田雲鵬介紹,江西省檢察機關依法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堅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支持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依法全面平等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15條措施。批准逮捕侵害民營企業家人身權、財產權、創新權益及經營自主權等犯罪2502人、起訴3472人,監督撤銷涉民營企業不當刑事立案19件。鄱陽縣檢察院監督撤銷民營企業家奚某某涉嫌挪用資金案,入選全省“非公企業維權十大典型案例”。
江西省檢察機關嚴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妥善處理涉及民營企業案件,對民營企業家和高管人員不批准逮捕653人、不起訴793﹔對無羈押必要的,決定取保候審182人,建議其他司法機關取保候審395人。
與工商聯建立日常溝通聯系機制,依托在103個工業園區和4個商會設立的檢察聯系點 ,開展法律宣講、咨詢服務1332次,受理並督辦民營企業維權訴求37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