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中小企業紓困 萍鄉出台十二條新舉措

2020年02月05日08:52  
 

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期間對中小企業的政策支持,2020年2月4日,萍鄉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萍鄉市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支持中小企業紓困的十二條措施》,並發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級各部門及相關責任單位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萍鄉市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支持中小企業紓困的十二條措施

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切實減少疫情對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影響,對符合國家工信部等四部門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的中小企業予以支持,促進中小企業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1.減輕企業稅費負擔。受疫情影響,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申報繳納稅款的中小企業,可依法申請延期申報或繳納,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因疫情原因,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依法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困難性減免。該中小企業符合減稅降費政策的,依法享受有關優惠政策。(責任單位:萍鄉市稅務局)

2.加強重點行業扶持。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餐飲、住宿、文化旅游、商超、物流以及防疫產品、農副產品等關聯重點行業,堅持分類施策,整合各類資源,在向上級申報項目、政策扶持、資金補助上給予一定的傾斜。(責任單位:萍鄉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廣新旅局、市財政局)

3.降低企業生產費用。突出用能成本要素控制,最大限度地釋放中小企業發展推動力。對全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用戶在現有銷售價格基礎上每立方米優惠0.1元﹔中小企業工業用水在現有銷售價格基礎上每噸優惠0.2元。(責任單位:萍鄉市發改委)

4.減免企業相關房租。本政策執行期間,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門店租戶和各縣區工業園國有生產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因響應防疫一級響應而停業關門的免收房租。對租用其他生產經營用房的,倡導、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責任單位:萍鄉市國資委,各縣區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5.加大企業信貸支持。建立疫情防控應急融資工作機制,落實江西銀行全省首批50億元緊急融資額度,重點支持疫情防控物資重點生產企業和受疫情影響復產復工的制造企業及生產服務業企業,開辟融資綠色審批通道,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適度提高征信信息容忍度,不得抽貸、斷貸、壓貸﹔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到期還款困難的,可予以展期或續貸。(責任單位:萍鄉市政府金融辦、市工信局、人民銀行萍鄉市中心支行、萍鄉銀保監分局、江西銀行萍鄉分行)

6.降低企業融資成本。鼓勵各銀行機構通過壓降成本費率,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嚴禁銀行機構轉嫁應由銀行承擔的成本,推動普惠小微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在2019年基礎上再降0.5個百分點。(責任單位:萍鄉市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萍鄉市中心支行、萍鄉銀保監分局)

7.給予財政貼息支持。對經發改、工信等部門確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憑借2020年1月1日后疫情防控期內新生效的貸款合同,向所在地財政部門申請貼息支持。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作用突出的醫藥產品企業,經所在地財政部門審核報省財政廳批准后,一並申請貼息支持。貼息支持按貸款基准利率的50%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責任單位:萍鄉市財政局、人民銀行萍鄉市中心支行、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各縣區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8.發揮融資擔保機構增信作用。充分發揮市融資擔保集團等政府出資為主的融資擔保機構增信作用,針對受疫情影響嚴重行業和疫情防控行業定制擔保產品,對因疫情暫遇困難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應取消反擔保抵(質)押要求,降低擔保費。(責任單位:萍鄉市政府金融辦、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9.加大援企穩崗力度。對符合穩崗補貼條件的企業,可依法按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依法申請失業保險金返還,返還標准可按上年度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企業上年度月均參保職工人數確定。(責任單位:萍鄉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10.緩繳社會保險費用。因受疫情影響,對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企業,經核實批准后,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責任單位:萍鄉市人社局)

11.保障企業復工需求。協助企業解決疫情期間防控物資保障、原材料供應、物流運輸等問題,加強防控監督指導,確保企業在疫情防控達標前提下正常生產。實施靈活用工政策,允許企業綜合調劑使用年度內的休息日。縣區政府依法通過向勞務中介機構購買就業服務成果的方式,幫助企業招工﹔對成功輸送勞動力到園區企業穩定就業的勞務中介機構,按規定給予200元/人的就業服務補助。(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各縣區政府、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功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12.協調解決相關難題。認真傾聽企業呼聲、解決企業合理訴求,依托市民營企業維權服務中心和“民企之家”等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法律服務、維權服務、聯絡對接等一站式服務,特別是對因疫情導致外貿訂單取消或延期交貨,不能完成國外客戶交貨期要求而產生商業糾紛的,協助申請全國疫情不可抗力事實性証明,切實減少企業損失。(責任單位:市工商聯、市商務局、市機關效能投訴中心)

以上政策措施執行期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一級響應之日起,至市防控指揮部解除一級響應之日止,優惠資金由受益財政負擔。中央、省出台相關支持政策,以上級政策為准。各政策措施由相關牽頭責任單位負責解釋。 

供稿:地方

(責編:羅娜、邱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