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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多地獲省財政現金獎勵 最高600萬

2023年03月24日20:42 | 來源:人民網-江西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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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南昌3月24日電(記者秦海峰)近日,江西省財政下達資金,分別對2021年度、2022年度市縣財政高質量發展先進市縣予以獎勵,激勵其進一步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全力踐行“作示范、勇爭先”目標要求,持續推動財政事業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爭創財政“第一等的工作”。

根據財政部2021年縣級財政管理績效綜合評價結果及有關要求,對獲得財政部通報表揚的高安市、金溪縣、資溪縣、豐城市、南豐縣、遂川縣、興國縣、萬安縣、吉水縣、瑞昌市、彭澤縣、崇仁縣、都昌縣、安遠縣等14個縣各一次性獎勵600萬元。根據2021年度市縣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考核中財政管理工作指標評分情況,按照不重復獎勵原則和10%的覆蓋面,對評價得分第一的南昌市獎勵300萬元,對評價得分前10的廣昌縣、南昌市紅谷灘區、蘆溪縣、安義縣、信豐縣、新干縣、景德鎮市昌江區、南昌縣、永修縣、南昌市青雲譜區等縣區各獎勵130萬元。

根據2022年度市縣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考核中財政管理工作指標評分情況,對評價得分前6的贛州市、撫州市、南昌市、吉安市、上饒市、宜春市以及評價得分前50的撫州市東鄉區、南昌市紅谷灘區、上饒市信州區、南昌市西湖區、南昌市青山湖區等縣(市、區)給予獎勵。其中,設區市級一等獎1個,獎勵500萬元﹔二等獎2個,各獎勵400萬元﹔三等獎3個,各獎勵300萬元。縣(市、區)級一等獎5個,各獎勵300萬元﹔二等獎15個,各獎勵180萬元﹔三等獎30個,各獎勵120萬元。

獎勵資金主要用於支持市縣財政高質量發展,不得用於發放個人工資福利、違規增加“三公”經費,及其他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財經紀律的支出。

(責編:毛思遠、帥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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