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一男子购买珍贵野生动物“泡”药酒获刑

2021年03月18日10:43  来源:人民网-江西频道
 

江西崇仁一男子因信奉药酒能强身健体,延年益寿,花钱购买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泡”酒喝而获罪领刑。近日,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曾某犯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家住崇仁县相山镇的被告人曾某,因早年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身体一直欠佳。2015年9月下旬的一天,曾某在崇仁县相山镇农贸市场门口,看到一男子正在售卖市面上比较罕见的3只死鸟,其中俗称“雕仔”1只、“斗米佬”2只。曾某因听人说用鸟泡酒喝可以强身健体,遂萌生用来浸酒喝补身体的想法,于是在花费150元将3只鸟买下后,便将鸟去除毛发、内脏,将清理干净的鸟类死体放入玻璃容器内加入谷酒浸泡,供自己每日饮用。

2020年3月20日,被告人曾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经江西野生动植物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三只鸟类死体均为陆生野生动物,其中一只为东方草鸮,两只为领角鸮,东方草鸮、领角鸮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非法收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与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曾某有自首,且认罪认罚、悔罪表现等具体情节,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吴凰行、崔伟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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